据平顶山晚报8月7日和12日报道,市区建设路白鹭洲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俗称生态园)内,不少市民骑着电动车、自行车在步道上随意穿行,存在安全隐患。为此,生态园从8月7日晚起禁止自行车、电动车入内,工作人员称,以后白天也逐步禁入。您怎么看?
“明明是健康步道,却到处是电动车、摩托车,多不安全呀!”见于群众的呼声和反映,8月初以来,生态园开始实行晚上禁止自行车、电动车入内,逐步过渡到白天也禁入。这对于维护人们在园内行走的安全,创造一个安静优雅的环境,无疑是一件爱民利民的好事。
禁止自行车、电动车在生态园内行车,是加强公共游乐场所管理的重要手段,通过一种强制的行政手段,让那些不自觉的人受到批评教育和处罚,促使人们养成自觉的行为习惯,给游园的群众一个安全舒心的环境,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给予充分地理解和支持,使有益于大家身心安全的好事得以办好办实。无规矩不成方圆。在公园内禁止自行车、电动车行车是必须的,符合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但需要大家的自觉行动,给予积极的支持与配合,自己不去违反还去规劝别人,才能够使行车的管理规定得以顺利实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禁止是不准许,不许可,限制行动;自觉是感觉到,察觉到,有所认识而主动去做。一个人的行为习惯,特别是良好的行为习惯不是自然而然就有的,而是要通过长时间的教育管理和实践锻炼养成的。可见,禁行和自觉是互为作用、相互促进、相反相成的关系。禁行还须自觉,自觉是前提,禁行是保障;没有禁行难有自觉,没有自觉禁行难以奏效。公园禁行自行车、电动车,首先是禁止和不许可,通过限制强化人们的行为自觉,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乃至给予有限的处罚;而一旦人们养成了习惯,形成了自觉,不在公园内行车,禁止就可以慢慢取消,安全、有序和优雅的环境就得以形成,就不至于发生那些议论、争吵和不安全等不愉快的事情,人们就可以心情舒畅地在公园里游玩娱乐,形成和谐、友好、快乐的人际环境,为城市文明注入新的活力,增添一道亮丽的风景。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人大 刘选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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