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选启//编辑:珊瑚海
12月16日,教育部公布两个国家考试招生改革配套方案,其中之一是明年起高中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分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5项,中学须真实记录学生3年表现,高校逐步以此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新的时代呼唤新的教育观念,人才的综合素质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造就高素质的人才,是时代的需要、形势的需求。教育部顺应时势,在高中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旨在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素质做出综合的评价,把学生的素质状况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这必将促使学校和学生不得不走出以往存在的“强调甄别与选拔功能,忽视改进与激励功能;注重文化学习成绩,忽视学生全面发展与个体差异;关注结果而忽视过程,评价方法单一”的低级循环,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明显提升,从而适应时代的发展和招考的需要。 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项要求涵盖了高中学生的素质教育和全面成长。只有全面客观地记录和评价,才能真正促进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实施。这5个方面涉及的素质主观评价的成分占多数,如何保证真实与公平是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落实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如果没有真实与公平的操作和规范的评价流程,综合素质评价的就有可能存在“水分”,走了过场。所以,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必须真实、公开、透明、公正,同样离不开社会、学校、家庭的共同支持与配合。一方面,学校、家长、学生对评价制度要给予理解和尊崇,高度重视,积极投身到素质教育的教学与实践中,得到锻炼提高;另一方面,所有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都必须公示,接受同学、老师、家长、媒体的监督,对综合素质评价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予以严肃惩处,从而保证综合素质评价在“阳光”下操作,特别是要注重规范评价程序、细化评价内容、完善评价办法和严格评价奖惩,切实做到“货真价实”,公平公正,让学生满意。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人大 刘选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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