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觉戒除不良行为习惯

汽车保有量逐年增多,但文明行车和交通安全意识并未赶上车轮子的转速,一些司乘人员把马路当成了垃圾场。这些垃圾形形色色:食品包装袋、烟头、果核、纸巾、饮料瓶……值得注意的是,有车窗抛物现象的车辆包括公交车、私家车、出租车,向车窗外丢杂物成为部分市民下意识的行为。
眼下,“车窗抛物”已经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更多的是对这种行为予以劝告、批评和指责,同时也提出了一些非常好的意见、建议,寄希望于有关部门加强宣传教育、出台规定进行处罚,启发人们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变下意识的“车窗抛物”行为为不“车窗抛物”的自觉行为。
明眼人一看便知,“车窗抛物”是一种不好的行为习惯,既不文明又不安全,甚至会造成较严重的后果。比如,抛出的物品影响后面行驶的车辆,危及环卫工作的生命安全,可能造成交通事故;向外扔出烟头,可能引发火灾,伤及无辜,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抛物产生的垃圾会污染环境,影响城市卫生和道路排水,增加环卫管理成本等。可见,“车窗抛物”,抹黑的是城市形象,抛掉的是文明形象,同时也抛掉了做人的起码道德和良知。
既然“车窗抛物”是一种陋习,既不文明又不安全,那么就应该引起社会、家庭和人们的重视,研究对策,拿出办法,共同治理好“车窗抛物”的问题,还城市、还交通一个文明、卫生和安全的形象。
为此,相关部门应对这种现象进行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尽快拿出解决的办法和处罚措施,让人们的“车窗抛物”行为受到处罚,付出代价,接受教训,进而强化养成“不抛”的良好行为习惯,最大限度减少“车窗抛物”行为的发生和由此造成的事故案件。
“车窗抛物”看似一件小事,却反映了一个人的涵养、素质和道德水平。杜绝“车窗抛物”离不开众人的积极参与,文明、安全需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养成讲卫生、讲文明、讲公德的习惯。不仅自己做到不“车窗抛物”,而且还要奉劝他人也不“车窗抛物”,对好的行为予以褒奖,对差的行为进行劝告,从而形成良好的群体行为效应,共同为文明、卫生城市增光添彩。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人大 刘选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