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近体诗的格式(12)
——中华新韵
(2)中华新韵
每部韵书,都有和它对应的历史时期。没有哪种韵书可以“全天候”的适用于人类的全部历史。
《中华新韵》(以后简称为《新韵》,并特指《中华新韵》),是在2005年的5月份颁布的,所以它对应的是从它颁布的那一天开始,到“更新的”韵书出现、直到它本身被废止了的这段时间。
《新韵》是当前最重要的韵书,也是用途最广的韵书。它可用在全部韵文上:近体诗、填词、古诗,甚至在撰写对联上,等等,都可以;它适用的人群是全部中华民族,既包括14亿国人,也包括在海外的侨胞。
它经过了15年左右的实践检验,已经被众多的诗词作者所喜爱和接受。
它是到目前为止,最具权威、最科学、最精确的韵书。
说它最具权威,是因为它是目前最新的韵书,是由中华诗词学会依据《21世纪中华诗词发展纲要》提出以普通话作基础,实行声韵改革,进行编纂,而在2005年5月颁布的。 “中华诗词学会”,是关于诗词理论研究的领域中,具有最高水平的学术团体,所以他们和字典的编纂者一样,有它“官方”的权威性;还因为它和现实的密切结合,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因此也必然地会得到广大的人民群众的认同和支持。
说它是最科学、精确的,因为科学是有理有据、合情合理;说它是最精确的,因为精确是逻辑严谨、准确无误。在《新韵》中的每项规定,都是有理、有据的,而不是任意的想当然、或因袭历史,而作出的毫无道理的硬性规定。
在《新韵》中规定:
1.韵部划分的依据——普通话。
以普通话为读音的依据,以《新华字典》的注音为读音的依据。将汉语拼音的35个韵母,划分为14个韵部:“麻波皆开微豪尤,寒文唐庚支齐姑”。
2.韵部划分的标准——同身同韵
所谓“同身同韵”,即是将韵身相同的字,归于同一韵部。这样就使音韵划分有了明确的可操作的标准和尺度,
3.平仄区分的原则——只分平仄,不辨入声
每个韵部中发音为阴平、阳平的字,即为平声字;发音为上声、去声的字,即为仄声字。不再区分入声字。
这样,每个韵部实际上自然分成了平声、仄声两个部分。用入声韵的词牌曲牌,用新韵时改用仄声。
为了同时使用《平水韵》时更加方便,在每个韵部的后面标出该韵部平声字中所含的原入声字。仄声部分中的原入声字不再标出。
4.多音字的归属原则——音随意定,韵依音归
对于多音字,根据其不同的读音,分别归属于相应的韵部。在使用时,根据该字在句子中的具体含义确定其读音,从而确定其所属韵部及其平仄划分。
可见《新韵》中,对字的读音、多音字、平仄、韵、韵部等,都有精确的定义,都是有据可查的,没有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地方,推理的逻辑严谨,没有似是而非、自相矛盾的地方,……只有这样的规则,才是可信的,有操作性的,因而是可以遵照执行的。
下面再作些细致的分析:
关于平仄和韵的形成上。我们知道,这顺序是读音——四声——平仄;读音——韵部。那么,读音就是第一位要确定的,《新韵》中规定“以普通话为读音的依据,以《新华字典》的注音为读音的依据”。这就有了统一、规范的标准,排除了一切地方的读音。也就为《新韵》的科学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关于韵部,《新韵》中,从“韵身相同的字,发音取同一收势,读起来是和谐统一的,因而是押韵的”的实际情况出发,统一规定为“同身同韵”。“韵身”的概念是有着严格定义的,这就让某字为某韵变得异常明确而不会产生歧义。
在平仄上,《新韵》中规定“只分平仄,不辨入声”,即把《平水韵》中的入声字,合并到新四声的各声中;多音字的平仄确定原则是“音随意定,韵依音归”。这种对平仄的界定,是简而明、精而准的界定。
这就把平仄和韵的确定,形成了规律和严密的理论,使之变得科学实用,而更具指导和推广的意义。
另外,《新韵》中还指出了几个规定:
1,新旧韵书的关系:“倡今知古,双轨并行;今不妨古,宽不碍严”
新旧韵书,可以“双轨并行”,但这绝不是说,它们之间是绝对平等的,并行,是在现阶段,写诗用《新韵》和用古韵书,都是可以的。但对新韵的态度,是“倡新”,是提倡的。对古韵书的态度是“知古”,即是知道古韵书就可以了,这个知道是为了能够读懂古人的诗作,是为了便于继承和创新。
“双轨并行”的规定,确定了《中华新韵》和《平水韵》、《词林正韵》等的平等、并行的地位。用个人的好恶,强行规定只允许用某一种韵书写近体诗或填词,而排斥其它的韵书,都是和文件相违背的,是一种霸道无理的行为,是极端错误的。
“今不妨古,宽不碍严”是说,用新韵不妨碍用古韵书;提倡用宽韵书的同时,并不妨碍用严的韵书。但用比新韵更宽的韵是不可以的。
2,为了便于读者欣赏、便于编者审稿,默认的韵书是《平水韵》,即用《平水韵》写的作品,可以不加标注;使用新韵的诗作,一般应加以注明。
关于《新韵》的详细内容,大家可自行下载。这个是不收费的。
笔记(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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