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著名前首相俾斯麦有一句名言:“世上有两物,爱好者不当去观察其制作过程。两物者,一为香肠,一为法律。” 为什么?香肠美味,制作过程却不乏肮脏;法律神圣,形成过程却不乏龌龊。
这么一句简单的话怎么就会成为名言呢?因为它太重要,关乎到怎样认识法律和法律的实质。
我们经常在电视上看到韩国、台湾等一些社会这样的镜头:立法会上,观点和矛盾激化,委员们拳脚相加。
说真的,对于这些镜头,我们是带着对人的鄙视、幸灾乐祸,对己的自豪、沾沾自喜的心态和观点的。
都记得赵本山最著名也最成功的小品《昨天 今天 明天》中的一句台词吧:“国外比较乱套,成天勾心斗角。今天内阁下台,明天首相被炒。闹完金融危机,又要弹劾领导。纵观世界风云,风景这边更好”,虽为调侃之语,但台下的热烈掌声足以说明我们国民的真实心态和观点。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心态和观点,因为我们看惯了、适应了、麻木了、也认同了我们自己的立法会和立法过程。
不是吗?我们的人代会上,人大代表们衣冠楚楚,正襟危坐,温文尔雅,风度翩翩,举手一起举,鼓掌一起鼓,讲话一样讲,和谐有序,整齐划一,确实是“风景这边更好”,文明人喜欢文明事,自然就有这样的观点和心态了。
其实我们错了!
法律的一个重要功能与特征是调整和协调各个阶层人群的利益,即然是调整和协调利益,就必然是各利益集团(阶层)之间斗争、博弈和妥协的结果,怎么可能会从来就没有勾心斗角?从来就没有唇枪舌剑?从来就没有惊心动魄?从来就没有“刀光剑影”?
记得台湾著名机智歌王张帝曾道出过他作为立法委的辛酸:“我们这些立法委也都是文明人,如果不是万般无奈,谁会去拳脚相上?因为你压力太大,你代表着身后的一大群人,不卖力是不行的!”
“压力太大”,“代表着身后的一大群人”,“不卖力是不行的”,值得我们深思啊!
我在此绝无赞美“拳脚”和指责我们的人大代表之意,“拳脚”总是不好和不文明的,人大代表更有他们的无奈,我只是想说,较之拳脚相加,我们的文明绝非真正的文明和最终的文明,我们前面的路还很长很艰难。
真的,我们更应该反思我们的眼光方式和思维方式,对一个问题的认识直至看清,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不要轻易排斥别人,不要轻易鄙视别人,看不懂的事,不理解的事,多观察,多思考,千万不要再犯类似“世界上还有三分之二的受苦人”的荒唐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