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思婚姻(1)
爱人
爱人,无论字面或是本义,理解为所爱之人才是正解,然而现实生活中却常常被错用滥用,一如“同志”一词的滥用一样。同志者,志同道合也,但半个世纪以来,无论是否志同道合见面皆称“同志”, “同志” 似乎被沦落为一声招呼或一个礼节性用语。神圣的“爱人”之颂也泛滥于对所有高洁与低劣婚姻另一半的代称,强拉硬掣或买卖包办的婚姻,甚至势不两立的冤家对头,只要有一纸婚证,中国民众的虚荣无时无处不显示它的存在,开口闭口你爱人我爱人怎么怎么,硬生生把一个高尚的称谓,衍变的含义模糊俗不可奈。各格不入的男女在人前互称爱人;正在办理离婚手续之中,在未解除婚约之前,他人也以谁是谁的爱人看待……诸如此类,简直就是对这美好字眼的亵渎,令人啼笑皆非。
从汉语言文字的角度看,这样使用也存在明显的错误。爱是心灵的感动,把一个动词与名词构成的及物动词,错当做复合名词运用,将其所指曲解为对配偶的别样称呼或者呢称皆属不妥。按说言为心声,是思想感情思维活动的表现形式,而文字乃是语言的载体与延伸,将并非所爱之人口口声声称作爱人,其实真是对心灵折磨,勉强说出不是虚伪的表现就是言不由衷,但多数则是随大流而并不理解爱人的词义。这世间,真正的所爱之人不一定就是妻或夫,倘若恩爱夫妻称做爱人当然无愧,因为其呼唤发乎内心,蕴涵情爱与心痛,如同西方人呼做亲爱的大令一样,确乎出此于心灵共鸣。但严格说来仍欠准确,法律文书,正规书面文件从来排斥模棱两可的称谓,古今中外概没能外。
爱情是感情的升华,是心灵的谐震悸动,是灵与肉的有机结合,是灵魂的相互安抚与按摩。总之,是精神与肉体的水乳交融,是至纯至美至高无上的人类特有的如神似仙般的意境。情爱是精灵,可以化朽木为根雕,也可使高雅的美女坠落成压寨夫人。爱人爱的是对方本身,包括人格、性格、形象、气质、文化素养,举止谈吐等等。心怀情爱,可以忍让包容对方的一切毛病。甚至把不良习惯与嗜好看作是异域的风景,把打鼾听成音乐的意境……
每个人在一生中会遇到自我生命中几个至关重要的人,首先,随着青春萌动而喜欢异
性,这种神秘冲动的结果会爱上某一个人,同样也会被另一个异性所爱,但这种爱与被爱往
往因为种种原因而没有结果,而一起走向红地毯的却不一定是所爱之人,所以有人说,爱情
多数不在婚内。 时至全球一体化的今天,,国人对爱人一词的错用滥用,有必要予以修正。爱人大概与情人相近或相同。思想之,以西方人的智慧修养与科学文明程度,有雅兴设定情人节绝不仅仅是对玫瑰的促销活动,也不可能多个民族乃至整个西方世界大家都头脑热昏或流盲成性,它必然承载着特定的内涵和使命,具有深刻的意境,尤其是对人权本身的尊重,也可能代表了人类良知的先锋或者觉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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