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身病”救人与治“心病”管人,虽然两者概念不同,但其一般规律是相通的。常规的“医疗禁忌”为我们更好地做好“两个经常”工作(经常性管理和经常性思想工作)提供了许多宝贵的启示。
鸦片治病靠的是抑制一部分神经、兴奋一部分神经来实现的。这样非但不能去除病根,反而很容易导致难以逆转的成瘾性,严重损害肌体。但由于它有镇痛效果好,发挥作用快,使患者百骸俱畅的“长处”,蒙蔽了部分人只知其小利不知其大害。
启示:做“两个经常”工作不能急功近利
在基层“两个经常”工作中,部分干部骨干不是理直气壮地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色理论去武装群众的头脑,不是按规章制度去规范群众的行为,而是喜欢用小道理做思想工作,用经济手段抓管理,结果往往事与愿违。实践证明,小道理、土办法,正如用鸦片治病一样,作用是暂时的、不巩固的,不仅达不到改造人、培养人的目的,甚至会误人终生,引入歧途。因此,做“两个经常”工作,一定要处理好讲大道理与用小道理、落实硬规定与用土办法之间的关系,坚持用大道理管住小道理,用规章制度管住土办法。要在把大道理讲清讲透的前提下,把小道理讲实讲细;在不违反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结合实际,力所能及地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
止痛剂虽能在短时间内迅速缓解患者的痛苦,却掩盖不了病情的进展,导致疾病的进一步恶化,贻误治疗。有经验的医生绝不滥用止痛剂,而是紧紧围绕“明确诊断”四个字展开“望闻问切”,然后予以对症治疗。
启示:做“两个经常”工作重“堵”轻“疏”
对于种种消极因素、违纪问题等,有的单位不是分析问题,查找原因,积极引导,教育为本,而是采取处理、硬性规定的办法制止,这正如庸医止痛,不探明腹中的病因,而是用止痛剂强压一样,不仅解决不了问题,反而容易加重病情,引发其它病症。为什么有的单位,人员处理了一大批,规定制定了一大堆,却收效甚微,问题不断呢?症结就在于这种重“堵”轻“疏”的工作方法。许多工作单位的教训告诫我们,采用“止痛剂”强行管人育人的方法,其结果只能是抓稳定却自拆墙脚,抓安全却自种祸根,教育人却把人推向了对立面。因而,我们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应当全面了解“病史”,摸清问题底数;认真分析“病情”,得出准确“诊断”;依此对症下药,方能治根祛症。
激素疗法对于不同体质的患者,用法很有区别。对于体质强者,运用大剂量激素往往能直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对体质虚弱者,则小剂量运用或不用激素,不然会导致患者体内免疫系统紊乱。
启示:“激将法”不可滥用
“两个经常”工作中,“激将法”经常被运用,对于心理承受能力强,思想基础比较好的群众,用则立竿见影,能有效地激发他们奋发进取、争创一流的内在动力;但对于那些心理承受能力较弱的同志,弄不好反而弄巧成拙,不断激发不出动力和干劲,反而会激出毛病来。所以,运用激将法,一定要因人而异、因时而用,不能不加选择地滥用。
对具备手术指征的患者,医生会毫不犹豫地选择手术治疗。该手术时优柔寡断,不仅会延误治病救人,也是医生的失职、患者的不幸。
启示:执纪必须严格,处理必须及时
在一些单位,为什么同一问题接连发生,不同的问题发生在同一人身上呢?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执纪不严格、处理不及时。正如对病人该手术不手术一样,对违纪问题该处理的不处理,势必带来恶果,导致一错再错,形成恶性循环而不可求药。所以,我们在“两个经常”工作中,面对违纪问题,当思想工作不能奏效、问题性质比较严重时,绝不能姑息迁就,包庇纵容,应该具有外科医生的胆识,本着“治病救人”的目的,善于和敢于“动刀子”,切除危害单位建设和个人健康的“毒瘤”,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刘选启 赵先弘)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人大 刘选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