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中常有“倒打白条”的报道,而且这种报道常以赞同的口气出现,仿佛“倒打白条”成了一种正确导向,其实不然。
一个时期来,不少地方出现了收购农副产品时“打白条”的情形,农民深受其害,因而国家三令五申禁止 “打白条”。现在,允许农民向收购部门“倒打白条”,自然有扶持农民的意思,然而,“倒打白条”本身所隐藏的弊端与“打白条”其实是一样的。笔者比较熟悉供销部门的情况,深知让农民“倒打白条”取走生产资料,马上就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经济效益无从谈起不说,弄不好还影响到来年。有个供销社去年“倒”打的白条今年还没收上来,以致无法购进春耕急需的化肥。
由此看来,“倒打白条”一事须谨慎对待。就是有能力自愿让农民“倒打白条”的,也应该办理担保手续,保证赊得出去,收得回来。如果仅凭一张白条,其经济往来就难以得到法律保护,后患无穷。更主要的是,对于手中无钱购买生产资料的农户,政府部门首先要想方设法帮他们解决资金。其中关键一条,是不向农民“打白条”,千万不要走上“政府欠农民的、农民就欠供销社的”这条恶性循环之路。
总之,“倒打白条”的事,最多只能在特殊情况下偶一为之,决非长久之计,更不宜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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