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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新编(11)

发表日期:2018年4月20日  出处:原创  作者:瞎掰  本页面已被访问 360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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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编:吴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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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新编(11):

文、编:瞎掰

        

21,葫芦僧“巧”断葫芦案

   

从前二流子村里有个小青年,这个人不光二流子,还是个财迷精,整天就想着怎么去弄钱……

终于,有一天早上,他跑到一家兑换金银的店里,抢了一大包金银财宝就走,但是正要出门的时候,却被一个店里的伙计给拿住,把他送到官府里去了。

 

县太爷审问他道:

“呔,你可真胆大包天!许多人都在那里,你怎么就敢抢钱呢?”

只听那个二流子说:

“唉!我抢钱的时候,压根儿就没看见人,……”

 

县太爷说:

“人不为钱,天诛地灭,此乃人性使然。但光天化日,竟敢强夺人钱为己有,只见钱而不见人,气焰之嚣张,情节之恶劣,世间罕见,不罚你不足以平民愤,但念你有‘退赃’的表现,现在判你三年、缓三年执行,没收你抢来的全部非法所得。”

 

店家喊冤:

“那我的损失怎么办?那是我家几代人用血汗换来的所得、是我们的命根子啊!……”

 

“可以返回两成给你,其余,权作交诉讼费和办案费了!你知道不?治安不好你也有责任,你店的被抢,给‘和谐、稳定’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你的店铺处在繁华的市中心地带,你又把金银财宝放在那里明摆着,这,让谁看到了能不眼红?就是本父母官看到了,也会时时惦记着的!这就叫‘慢藏诲盗’,你懂不懂?!……

“‘血汗换来的所得’又怎么样?法还是人立的呢,说废它,那还不是一句话就解决了?这把,你就认了吧!……

“你还应该清楚,抢劫犯和我们在本质上都是一样的具有贪念的人,甚至地位高的人较前者会更为贪婪,‘一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那和珅富可敌国,不就是个明证吗?——不过,我们不会像那个家伙那么笨而已!就是去抢也会找到一个看似合理的借口。——这一点,如果你们有幸能活到那个年代,你们会看到我的孝子贤孙们,他们会做得多么的出类拔萃,多么的有声有色!——那将是一个轰动世界、让全世界人都为之震惊和瞠目的‘伟大创举’阿!……”

 

 

         

 

瞎掰: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原来人的自私本性都是一样的,只是不同阶层的人的表现形式不同而已。可是这应该有个“标准”或“度”的吧?用合理合法的劳动,来获得应该得到的收入,是应该受到尊重和鼓励的,袁隆平就是拥有多少台轿车、多少座别墅,人们不但理解,还会赞颂;

为了这种“私”,巧取豪夺,不劳而获,无限制的损人利己,那就算暂时能够得逞,一夜暴富,成为千万、上多少亿万富翁,也不过是“业债”的一种累积,时候一到,就得遭报:非“无期”,即是“有期”(不过呢!还可以保外就医)。就算心不安理不得,也还能混个温饱肚圆,那时不愁房子不愁地,不天天心惊胆站,不时时担心被自杀、被传唤,也能坦然地享受几年清福呢!所以这种人,也可谓是绝顶聪明的人啊!

 

——但愿这只是个历史故事,而这个县太爷也是位“公公”的转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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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评论:    

发表人:月圆中秋
发表人邮件:470011648@qq.com发表时间:2014-10-7 9:39:00
对于现今的一些黑暗面,也是个有力的嘲讽.但愿我们都戒掉贪念,一心向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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