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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以为是无理

发表日期:2019年12月25日  作者:浮云  本页面已被访问 1974 次



自以为是无理 胡编乱改有害(2
文:吴忧




本人曾经应邀为别人修改过多篇文章,本人的文章也被别人修改过。在这个过程中总结出来的经验教训是:

对别人的文章进行编校时,无论自己的认识多么正确,在具体修改时,也要尊重作者的意见,自己的意见不要强加于人(我一直认真地这样做了)。——既然编校别人的文章,是帮助别人提高文章的质量,是锦上添花,是做好事,而不是恶意篡改、故意丑化,那为什么不去征得作者本人的同意呢?
反之,如果自己的文章在被别人修改的时候,只要你知道、没授权给别人全权处理,就一定要和校改者做仔细的沟通,充分申明自己的想法,防止被错改。至于被偷偷地错改,那如果改的人就算不是有意恶搞、进行破坏,也会给自己造成相当大的被动或损失,所以在委托编审单位的时候,要特别慎重,甚至必须作出一定的声明,以免被恶意歪曲。

我在某网站参加集体出书的时候就身受其害、教训是很深的。

先是,为了争取到参加出书的资格,就进行了一场大辩论(见《搬家45,——大图+散文》http://yinling.com.cn/thread-166466-1-1.html),最后虽然取得了参加的资格,可是弄得心情很是不爽;
后来我精选了我的几篇文章参与了出书。我自己虽然被指定为负责参加出书文章校改的人员,但我的文章却被别人偷偷地做了修改,这也算是一种形式的“螳螂捕蝉 黄雀在后”吧?
我文曾经被修改的事儿,我一直不知情,直至看到出版了的书,我才发现了这个被改了的内容,可是这时一切一切都已经生米做成了熟饭,无法恢复原样了。
我非常伤心,因为谋得一次集体出书的资格,已经非常不容易,而且买了好几本,有了一定的经济投入。可结果呢?这书,我只能紧紧地锁在柜子的深处,不敢露面,甚至想销毁它(可是,能把别人手中的这本书,都销毁吗?)。要不,自己怎么有脸见人?——还说什么改别人的文章呢,自己的文章都是这样差的水平,那还有什么脸去在别人面前指手画脚、论别人的文章的是与非?同时,我还连一点为自己申辩、解释的机会都没有,真窝囊死了!

我为此懊恼了很久很久,后来去找有关人理论,问是谁偷改了我的文章?他是出于什么动机这样改的?对方支支吾吾,不敢说出真相,一句都回答不了。
从他的态度中,我似乎悟出了什么:
他为什么不敢说?往好了说,是他的水平太低了(可水平低,怎么还有机会改人家的文章?说明他是有特权的,……);往坏了说,他是“媚美”、是在有意出我的丑而进行报复!——你不是有能力改别人的文章吗?现在让我来改你的,让你哑叭吃黄连,有苦没法诉!甚至,你只能感到有人在阴你,却找不到这人在何处。——试看在这些原因中,哪一条是能见得了阳光的?
——我真的是这样的被动的了。我从来没有主动要校改别人的文章,参与校对的事儿是网站指定的,而且我是真心出于帮助人的。那我为何好心不得好报?……我明白,从“相轻”、到“羡慕嫉妒恨”,这是酸腐文人一贯的恶习,在这里又岂能得免?所以帮人改文,可以交人,也可以得罪人。对于后者,就是无形中为别人给自己设绊子,提供了理由,……想到此,真是意懒心灰、悔之莫及!我这个人怎么傻到这么不谙人情世故?

说说具体问题:这改的内容是,把我文《应该给孩子什么》中的一处美国“鬼子”,改成了美国“人”(见《搬家73,——散文》 http://yinling.com.cn/thread-168614-1-1.html
)。全文3000多字,只改了这两个字,可见他对这处的“鬼子”二字多么敏感,又多么反感?

“鬼子”,被改成了“人”以后,这在意义上有什么改变?
美国的飞行员,在美国政府的支使下,轰炸了中国的大使馆、撞了我们的飞机,让我们的大使馆官员和年轻的飞行员壮烈牺牲,付出了宝贵的生命。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作为一个有良心的中国人,应不应该表示出自己的愤怒和憎恨?骂他们这一小撮人为“美国鬼子”这过分吗?显然,每一个正常的中国人都会认为是应该和不过分的!
可改成了“美国人”之后,其意义就面目全非了。“美国人”,是一个非褒非贬的中性概念,他涵盖了凡有美国国籍的所有人。把本来是针对一小撮人的事儿,扩大为针对美国人的全体。于是冤债失主了,仇恨无名了!可这既不合理,更不符合实际;这其中感情的恨与憎,不存在了,我们的英雄外交官和飞行员也就白白的牺牲了:没有人惋惜,没有人悲痛,更谈不到有人会为其伸张正义、报仇血恨。于是,几条活生生的生命,就这样毫无代价的失去了!
中国人难道真的就这样的麻木无情?不是的,99.99%的中国人,还是有人性和人味的。如果说有这样麻木无情的人,那可能就只有改我文的他自己了!当然也有可能他是有意讨好美国,他怕因为用“鬼子”的词“伤害”到了他们(这里会不会有在美国有大量存款、老婆孩子都定居在美国的官商的代言人,或水军?还真不能断定)。可是,我作为一个业余的网络文学的作者,有必要也这样奴颜媚骨、卑躬屈膝么?《志愿军战歌》中说“雄纠纠,气昂昂,……打败美国野心狼!”,这歌不是全国人民都在唱么,大家同仇敌忾、义愤填膺,痛斥美国的一小撮人为“野心狼”,唱的同时感到很解气,没有谁也批评这歌词写得不得当、会得罪美国政客,而对自己不利。
再比较原文和改后的两个句子:
原文:美国鬼子,这个恶魔之所以敢于这样做,是,……
改后的:美国人,这个恶魔之所以敢于这样做,是,……
显然,改后的句子成了病句,这个敢于做坏事的恶魔,难道会是所有的“美国人”吗?难道美国下层的人民、例如那些热爱和平的老弱妇幼,都是参与做坏事的恶魔吗?
可原文是没毛病的,美国鬼子,是专指一小撮万恶的美国侵略者,……
可见改的结果,是越改越不通,这不是帮助提高,而是对原文的糟蹋!

那么在一篇普普通通出书的文章中,却受到了被篡改的不幸,并因此极大的破坏了这篇文章的语言的通顺、主题或思想性,打击了作者歌颂真善美、倡导正能量的积极性,这究竟是为什么?为什么(这绝对不是改文者的无心或失误!更不是我胡乱借题发挥夸大其辞。要知道我那文无论在哪个网站发,都得到了很高的评价,文字已经敢说没有一处再需要斟酌的了)??——个中的理由大概唯改文者自己心中有数,别人恐怕连想都难想得到。
真是“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啊!郁闷!!

“胡编乱改有害,自以为是无理”!请有关人“手下留情”!
作者间互相编校文章,应该是一种善举,是互相切磋、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有益互动,其动机应该是与人为善的。如果沦为了一种进行人身攻击、进行中伤、打击陷害的手段,那是道德的沦丧,是新的文人间的悲剧。希望那些心地不善,或持有特殊背景的人,能忏悔、能自新!能回到一个有道德和民族气节的正常的中国文人队伍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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