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的四次卖血全是因大儿子一乐患严重的肝炎,妻子带他到上海医治,却交不起医疗费。能借的都借了,再也借不到了,于是许三观又想到了卖血,并且下定决心,从老家到上海要经过林浦、百里、松林、黄店、七里堡、长宁六个县城,他要在这六个地方卖血,他要一路卖着血去上海,为了一个并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第七次的时候差点死去,幸亏有人带他到医院抢救才捡回一条命。大难不死的他没几天又卖了一次血。这是全书最感人的一段,表现出许三观为了孩子不惜牺牲自己的崇高精神。
后来三个儿子都成家立业,生活也渐渐地宽裕起来,已是60高龄的许三观到街上闲逛的时候偶然闻到炒猪肝的香味,再一次想到了卖血,因为之前卖完血后他都照阿方和根龙(那两个朋友先后死于卖血)的说法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据说猪肝可以补血,黄酒可以活血。以前卖血有一小部分原因就是为了能理直气壮理所当然地吃上猪肝喝上黄酒,现在的许三观却是为了吃上这个而产生卖血的念头,他也想为自己卖一次血。于是他又去医院,却被血头给骂回来了,说他身上的死血比活血多,只适合卖给油漆匠做猪血用。许三观终于发现自己老了。后来自是血没卖成,妻儿也纷纷赶来,妻子给他叫了三份炒猪肝,他吃完就说了这样一句话:我这辈子就今天吃得最好。许三观也终于结束了他的卖血生涯,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文中吸引我的不只是精彩的故事情节,对话也非常生动有趣,不一定文明,但深刻地刻化了各个人物的形象,个性鲜明,栩栩如生,让人有身临其境之感。常常为人物的悲喜而悲喜。全书用许三观的一生来讲述了旧中国万千人民苦难的故事,和后来新旧社会的对比,表现出社会主义无比的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