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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恋,分手不要理由[冰儿]

发表日期:2006年10月5日  出处:原创  作者:冰儿书苑  本页面已被访问 2855 次



  

    网恋,分手不要理由

 文编:冰儿

有了因特网真好,象个聚宝盆,想啥就有啥,有天情绪亢奋想找个帅哥,搜索就能出来一片,一会工夫就缠缠绵绵,激情万千.

一看我说的就是网恋,我相信大多网友有过网恋经历,如果没有的话,胆大的不妨试试,能增强情感免疫力的.

网络是虚拟的,网恋更是搀杂了太多的神秘和梦幻色彩,可以尽情在线书写情书,可以把现实里对他说不出口的任何甜言蜜语都表述出来.

其实当你郁闷时能有个人陪你说说话,谈谈心,调调情,如果能让你的心情变的好起来,无疑也是一种收获吧.

网恋真能上瘾,三十岁以下,特别是十七八岁的,很容易为爱痴狂,人都是感性的嘛.这个也可以理解,能把握一个度算是明智的,约束力差的就最好不要涉及网恋,真能害死一批人,不是吓唬你.

能恋到彼此留下电话看来是爱的感觉不错,再约会见面基本就已激情无限,一旦见面出现见光死,又进入低谷该分手啦.

网恋结果其实就这么千篇一律(不排除奇迹出现,咱说的是正常状态下的.),如果选彩票这样的话我们都会中奖500万.

分手后,可以在网络里消失,但没有网络,还有手机,甚至办公电话,宅电,你非的追问好好的一段情,怎么可以突然变坏?

你问我,我问谁?爱开始时就不知道,分手还需要理由吗?

如果非要一个死心的理由,我会说我相信网恋,网恋要的是感觉,有了感觉才有激情,没有了那份感觉,你又是谁?

你说分手时可不可以拥抱?可不可以给曾经的情感画一个圈?

要这些还有意义吗?分手后其实一定会很少遇上,因为都会刻意的躲避某些地方.

当岁月蹉跎沧桑,当情爱运转轮回,蓦然回首,其实还会彼此祝福对方.

爱过,就够了.

网恋,分手不要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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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评论:    

发表人:我的爱
发表人邮件:发表时间:2006-8-29 11:35:00
欣赏了
发表人:明月几时有
发表人邮件:328921136发表时间:2006-8-28 10:47:00
看冰儿的文章不对,今天看了,给我最深的印象就是理智和精辟。哈哈。好。
发表人:燕赵语嫣
发表人邮件:qumaomao@163.com发表时间:2006-8-28 9:25:00
一句话【爱过,就够了. 网恋,分手不要理由】....绝妙!
发表人:自从有了你
发表人邮件:1发表时间:2006-8-28 8:09:00
精辟,透彻,欣赏了.
发表人:珊瑚海
发表人邮件:123发表时间:2006-8-27 9:00:00
分析的透彻,謝謝你的作品,欣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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