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提倡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主义。所以各级机关对学生空前的重视。当然重视的依据要用检查体现。
县卫生防疫站来了。拿个瓶子装了些学生喝的水化验。看了看学生吃饭用的桌子。结果:饮用水不合格,桌子上细菌超标。罚款600元。(罚款后理解学校的难处,桌子凑合着继续用。水在保证不出大的安全事故的前提下还是先用。)
县卫生执法队来了。厨房里没有纱门纱窗,蚊子太多。依据卫生条例处罚2000元。(处罚完了,蚊子会飞走的。门窗学校看着办吧。)
县环保局到了。学校的烟囱没有做好废气处理。影响师生与周围群众的身体健康。(考虑到学校的实际,要停餐是不可能的 ,交环境污染费800元吧!)
县物价局来了,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指示,没有乱收一分钱。很好!但是学生伙食有克扣现象。考虑到有些学生已经毕业,学校的办公经费也紧张,克扣部分就算了。下不为例。但上缴处罚金3000元。(校长满脸微笑:谢谢领导的理解,谢谢领导的关照。招待不周,望请谅解。)
县审计局来了,酒足饭饱后。你们学校怎么专项资金不专用?招待费也超标了。看在你们的态度很好。收缴违纪和调节基金4000元算了。(校长作揖不迭,谢谢!太感谢了!) 。。。。。。。。。。
老师们不理解,愤怒的问:为什么每次检查都要罚款?校长无奈答日:他们都有规可椐,有法可移的。老师们又问:我们不也有《义务教育法》?校长苦笑日:我们的法律没有到别的单位检查的权利呀!可能我们的法没有他们的有神通!老师还要问,校长一脸鬼笑:校长不是人当的。要么你来?老师想想说:呵呵。我可没有你的太极工夫,挨打了还能陪笑脸。。。。。还是你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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