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杂谈妙笔 >> 生活杂感 >> “中国文化”与“伦理法理天理”(老牛)
    
  双击自动滚屏  
“中国文化”与“伦理法理天理”(老牛)

发表日期:2009年1月7日  出处:原创  作者:老牛  本页面已被访问 4567 次

 

 

 
 
 

 

“中国文化”与“伦理法理天理”

---荒观谬觑的胡言乱语(六)

 

文章/编辑:老牛

 
 
 
 
 

 

人生在世,大概要遵循三个理:伦理、法理、天理,大致对应三个体系:道德、法律、宗教,并分别在道理、行为、精神上对人产生作用,决定人的所言、所做、所思。

 

先说伦理。

“伦”,本义是“辈”、“类”,引申为“条理”、“顺序”等,“伦理”可以泛化地(非泛化时一般以姻亲关系为重心)解为是体现人与人在“辈分”、“类群”以及“条理”、“顺序”等方面之道理的。

伦理和道德大致对应,即为了保持人与人之间“辈”、“类”以及“条理”、“顺序”等的关系,在道理上应该遵循的行为规范。

道德对人的约束是柔性、模糊和大致的,主要体现在“说”和“做”上,可以影响人们的所思所想,但无约束力。

 

再说法理。

法理是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学理,在一定意义上是法律的渊源。和法理相对应的法律,是人与人之间关系规则的底线,对人的约束是刚性、清晰和准确的,主要是约束人的行为,部分约束人的言论(对别人形成伤害部分),会影响人的思想,但无约束力且比道德更远。

 

最后是天理。

天理的概念比较宽泛和模糊,可以是自然规律和自然法则,也可以是某种超然的东西,或者是一种本然之性,由于人对这些东西认知的困难、不确定甚至不可知,最终人们将其归结于一种公理,一种信仰,一种精神寄托,并上升为精神层面的东西---宗教。

宗教对人的约束是精神层面的,会影响人们的话语和行为,但,是通过对思想的约束控制而实现的。宗教对人的约束依人信仰的坚定程度而定,强到超乎一切,弱到没有约束。

一个社会的文化,约束机制大概就由这三个体系构成,三个体系的相互影响与相互支撑,决定了这个社会成员在此方面的所说、所做、所思。

 

现在来看中国社会。

 

中国社会是一个极重伦理的社会。

儒家文化的核心在伦理观上,通过“三纲五常六纪”等等,规定了人与人之间上下、前后、左右的各种关系,这种规定甚至推演到了法律和宗教的层面(后面还要叙述)。

100年前,中国人打起了批“儒”的大旗,并断断续续持续至今,但从实质上讲,中国社会仍是一个伦理的社会,只是以新的“三纲五常六纪”代替了儒家的伦理观,从体系的层面划分,仍是属于伦理性质的,即主要还是从道德层面进行统治和治理。

由于“新”的道德体系缺乏新的理念和架构,对旧的道德体系是明贬实褒,明弃实用,同时又缺乏另外两个体系的支撑,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是越来越不被社会成员认同并逐渐被丢弃的,加之外来文化的冲击,中国目前的道德体系完全可以用漏洞百出、千疮百孔来形容。

 

中国社会还是一个以伦理代替法理从而以伦理观指导形成法律体系的社会。

道德本来应该是柔性的,但儒家的伦理观却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夫叫妻走,妻不得不走”,足见,纲,刚也,法律也,法律体系是以伦理为基础的。

现代的中国社会也没有走出这个大框框,即我们的法律也不是以法理作为渊源的,当遇有案件在法律上无明文规定时,一般以党和国家制定的政策作为审判的依据,或以领导人的批示作为依据;我们的法律的形成也不是以法理为精神和学理的,而是以党的理念和精神作为指导的;面上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实质上还是“刑不上大夫”,“大夫”们因咎获罪,大多不是因为触犯了法律,而是违反了政(伦)律。本质上是伦理性质的。

这种以伦理指导建立的法律体系,自然也就是维护社会既定的架构(伦理)关系的,因此也必然缺乏法理意义上的公正、公平和公开性。

 

中国社会还是一个在对天理的认知上玄妙混乱的社会。

天理从其本意来讲,确实有其模糊不确定的一面,但正是由于其模糊不确定甚至不可知,才被上升到了宗教信仰的层面,而一旦成为一种宗教信仰,则又变得“清晰”和“可知”了(这个问题很复杂,在此不叙,总之,宗教信仰是不可以进行理性思考的,它是一种感觉和感悟),但在中国,最终也没能完成这一提升。

中国人一会认为天是决定一切的,“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死生有命,富贵在天”,一会又认为天就是现实中的人,黄帝是“天子”,“天人合一”,“替天行道”,再一会又变成“帝王将相宁有种乎”,“人定胜天”,天理在中国人的手里变成了一个实用主义的面团。佛教对中国文化的加盟和本土化,使中国的文化加重了宗教的色彩,但与道儒的融合也加深了文化的玄妙和混乱,同样没能完成宗教信仰层面的提升。

由于对天理认知上的玄妙混乱,中国文化在宗教层面上呈现:有宗教,但没有宗教精神(坚定的信仰);有迷信,但没有宗教信仰;有信奉,但没有精神寄托;有膜拜,但出于世俗功利,实质上还是回到了伦理层面。比如说中国人把祖宗当神一样信奉:贡祖宗像,为祖宗建祠堂,“光宗耀祖(见了祖宗有面子啊)”,“无颜见祖宗”,中国人烧香拜佛是为了升官发财,得子得福,等等,最极端的情况是把孔子作为圣人(近乎于宗教偶像)膜拜,把皇帝和领袖作为救世主崇拜,把现实中充满七情六欲的活生生的人作为精神的榜样来学习(由道德模范转化为精神偶像),把“共产主义社会”(本是一种社会的组织形式,属社会范畴,非精神范畴)当作精神信仰来寄托,等等。

 

所以在中国的文化中,三个理其实最终都归结为一个理:伦理,三个体系实质上归属为一个体系:道德体系。

鼎有三足才会稳定,文化也是一样。

身在单足之鼎中,鼎中之人知否?

 

 

 

 
   

 

欣赏{老牛文集 }



 
 
 



  双击自动滚屏  
  相关评论:    

发表人:寂寞的小溪
发表人邮件:372627775@QQ.COM发表时间:2009-1-8 15:00:00
分析透彻精辟,佩服老牛的文化功底深厚,组织语言能力超强。拜读。谢谢老牛在我文下的批评。盼老牛下篇佳作。
发表人:明月几时有
发表人邮件:dbr200508@163.com发表时间:2009-1-7 23:39:00
道理多多,思之能通。行事为善,那管其中。近来实在太忙,少了关注,多了原谅。在此问候老牛哥。
发表人:李敏
发表人邮件:123@126.com发表时间:2009-1-7 22:58:00
老牛啊,我要多看点书了,好好的理解你的:荒观谬觑的胡言乱语。哈哈,好文章!
发表人:傻瓜
发表人邮件:monkey_88888888@126.com发表时间:2009-1-7 22:00:00
老牛肚子里的货真多呀--好好倒出来--我们慢慢领悟。国人无论是“维护伦理的至善完美”。还是追求“法理的公正严明”,还是“神往虚渺的天理”。都得以“人上人”的喜好为起点,所以就无法有确定的。鼎中之人就是知道--也无法改变--还不如“难得糊涂”呵呵
发表人:在此等候
发表人邮件:111@111.com发表时间:2009-1-7 21:27:00
中国的文化存在了几千年,自然有它存在的道理。一个网站有没有文化?如果有, 这些文化有是怎么形成的,它的出发点和归宿又在哪里?

  发表评论:    

用 户 名:
电子邮件:
评论内容:
(最多评论字数:500)

心缘之梦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进入管理 |

联系人:“心缘之梦”微信群yueyuanzhongqiu20080815